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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 接入城区热电集中供热系统用热报装管理办法

2021-07-30 18:15 2929

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

接入城区热电集中供热系统用热报装管理办法

 

一、用热报装受理基本条件

(一)用户申请基本条件

具备户外阀门分户管控的用户

(二)用热报装所需材料

1、用热单位/企业

1)热源落实表

2)入网审核表

3)国有土地证

4)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

5)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(可据实际后补)

6)测绘报告分户信息表

7)终端用户信息表

8)建筑平面图

9)庭院管网走向图

10)供热高低区分区明细表

11)营业执照

以上供热入网提交资料为复印件、电子版,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。

2、用热个人

1)不动产权证

2)土地证

3)购房合同书

二、用热报装方式

线下报装,政务申请

三、用热报装流程



Picture 1.png 


四、用热报装建筑面积核定标准

(一)单位/企业

1、开发商提供的房管所测绘面积数据明细表;

2、开发商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
3、根据国家建设部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以及政府相关文件、规定,多部门进行现场测量;

(二)个人

1、不动产权证及购房合同作为依据进行测量;

2、根据国家建设部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以及政府相关文件、规定,进行现场测量。

(三)现场面积测量及计算标准

1、测量计算建筑全面积的情况

1)单层建筑高度在2.20m及以上的按建筑物外墙勒脚外围水平测量面积(长**层数);

2)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,结构净高大于2.1m

3)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,且结构净高在2.10m及以上;

4)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。

2、测量计算建筑一半面积情况

1)单层建筑高度在2.20m及以下;

2)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,结构净高1.22.1m ; 

3)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,且结构净高在2.10m以下;

4)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及凸(飘)窗。

3、不计算建筑面积情况

1)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,结构净高小于1.2m 

2)建筑物内无采暖设施的开放式应急、消防通道、未封包的阴、阳台均不计入测量面积;

3)室外无围护结构的爬梯、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。

4、超高面积计算情况

立体书库、立体仓库、立体车库,无结构层的单层建筑物层高超过3米的,层高每增加1米,建筑面积计算增加30%。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。具体计算方式:

1)面积确定

①单层空间未超过6米的,供热协议签订按预售房合同面积办理;

②单层空间超过6米的,供热协议签订面积按建筑面积的2 倍计算。

2)费用缴纳

根据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,按面积收费的热用户单层空间高度超过3.3米以上部分加收超高耗热费。每增高30厘米,加收热费的10%,增高小于30厘米一律按30厘米收取,单层空间超过6米的,按建筑面积的2倍收取,6米以上每增高30厘米,加收热费的10%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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